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30人公告(2023年北京招聘会)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3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首批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位于杭州。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30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定岗学院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特点,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22年11月18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在岗位聘用期间原则上需要入住学生公寓;
6、能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并具备2024年6月30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7、年龄一般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18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1月18日后出生)。
(四)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单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综合考虑,优先列入面试对象:
1、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辅导员岗位需要愿意在岗位持续工作至少4年;
2、具有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志愿者组织等组织骨干职位或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者;
3、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或具有其他特长、技能,且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
4、国内毕业者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在海外学习、进修3个月及以上;
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与我校主要专业设置一致的;
6、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23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23年11月18日(周六)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招聘会开始至当天中午12:00结束。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请尽量提前填写,也可现场索要)及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等材料。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招聘会现场进行初选,初选中结合“优选条件”着重评估应聘者学习、实践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初选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考虑到现场招聘的不确定性,按最高1:3的比例控制岗位初选合格参加面试人数,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招聘单位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的权利。初选合格人数不足1:2时,招聘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人数。入围面试名单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采用双向交流和答辩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
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将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日内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核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7713549(人事处:郭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2023年11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s://renshi.hdu.edu.cn/2023/1111/c2933a25295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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