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科学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是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及基础应用、战略高新技术、重点公益科学研究,建设重点实验室;参与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合作事宜;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
(二)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配套特种结构胶粘剂、功能胶粘剂及密封材料研制任务,另设有气体和精细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面向杜会开展公益检测服务。自成立以来,石油化学研究院为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和黒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面向以农业、医药、食品和环保应用为主的微生物科学领域,开展资源性、基础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研究。在微生物学理论研究和资源保护发掘、微生物固液发酵强化、资源微生物转化利用、环境保护、医药和食品等方面承担科学研究、推广、标准体系建设等任务。
(四)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内唯一以核科学技术研究和核与辐射公共安全技术保障为主体任务的科研单位,主要在核技术应用、核安保、核应急、核安全文化与科学普及等四个主要方向上进行应用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研究,为黒龙江省提供实战性核技术相关力量与人员储备,并提供实用性技术,主要服务省域经济发展、省城核与辐射安全、边境核应急处置、省域核科学教育与文化发展。
(五)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增材制造、物联网等多个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不断探索智能制造领域前沿,服务和支撑黑龙江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六)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围绕国家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立足于黒龙江省丰富而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开展生物资源保护与生态化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育、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战略研究和公益性成果社会化,为黒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引领与支撑。
(七)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麻类作物育种与良种繁育、功能食品、天然产物提取、特种经济植物开发利用、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开展基础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研究。研究所具有先进的研发平台和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在麻类研究领域位于国内领先水平,为国家和黒龙江省战略、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八)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新材料、新能源、生命与生物科学、机电一体化、公共安全、环境工程等应用基础、高技术、重点公益研究工作和相应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承担全省对俄工业技术合作工作,对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孵化转移及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援外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九)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能源化学、固废处理、室内环境改善等应用基础、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在寒区生物能源利用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为省内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技术支撑。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表)。
请对计划表中所涉及岗位感兴趣的考生致电咨询。
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程序如下,其他具体细节及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已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7.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8.本次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9.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必须也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10.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经历必须也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
11.应聘人员需要在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应聘者未能规定日期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将取消该应聘者录取资格。
12.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1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发布。
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has.ac.cn/
(二)考试
应聘学历要求为统招硕士与统招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岗位人员或应聘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总分共计100分。
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可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享受待遇
拟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一经录用,按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国家及省内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黑龙江省科学院
2020年9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has.ac.cn/news/articles/57/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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