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聊市科发〔2017〕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nky.com/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2: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打印材料
初审通过人员须下载打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分为农业技术类、技术辅助类。
农业经济管理、智慧农业及装备研究、育种研究、食用菌研究1、食用菌研究2、农产品加工、分析技术研究等7个岗位报考人员参加农业技术类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基本知识。
综合管理、情报分析等2个岗位报考人员参加技术辅助类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9:00-11:00。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另行通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635-6050152 605016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附件1:2021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
聊城市农业科学院
2021年4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csnky.com/newsdetail.asp?ID=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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