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是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标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普及推广,开展标准化、编码技术、条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研究与服务;承担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工作;承担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的运行维护,以及条码质量的检验工作;承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面向社会提供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先后承担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61项,牵头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443项,获得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6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5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48项、山东省计算机应用优秀成果奖12项,拥有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60余项,完成生态文明(美丽乡村)乡村、精准扶贫、田园综合体建设、养老服务业、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城镇化、物业服务、公共机构节能、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编码等一系列重要“山东标准”,编制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山东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分析报告,这些重要的研究成果有效发挥了标准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特别是在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基础支撑和战略引领作用。
单位网址:http://www.sdis.cn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博士岗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我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4日11:00—7月17日16:00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haopin@sdis.cn,邮件主题栏格式为“专业+姓名”(如“政治经济学+张某”),未按要求命名者,一律不予接收。报名人员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线上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以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邮件回复“收到您的报名信息”为报名成功依据。报名和查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
(3)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以上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供,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分为线上初审和现场审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1)线上初审。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完成线上报名初审。我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电子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线上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及现场审查通知将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s.cn)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和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报名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完毕,部分原件退回本人,留取复印件。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岗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位次。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s.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四)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放弃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放弃声明。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s.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79207
监督电话:0531-82679310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6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dis.cn/art/2023/6/8/art_105827_10281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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