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刻经处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精神,金陵刻经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佛学研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金陵刻经处创立于1866年,是海内外知名的佛教文化研究机构,为中央统战部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代管。其主要职责为印刷、出版和流通佛教经籍、佛像;从事佛学研究、佛教文化交流和佛教文物、佛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雕版印刷技艺(金陵刻经印刷技艺)保护基地。
二、招聘岗位
佛学研究岗位,1人。主要职责为负责佛学研究、佛教文化交流,负责佛教出版物编审、校勘,负责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信息详见《金陵刻经处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http://mzzjj.nanjing.gov.cn/)、中国佛教协会(www.chinabuddhism.com.cn)等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lkjc2288 @sina.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7日16:00, 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提交材料
(1)《金陵刻经处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本人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研究文章、个人荣誉材料。
除报名登记表外,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
3.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须于面试前一天(9:30-17:00)携带报名材料中要求的各项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金陵刻经处(南京市秦淮区淮海路35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当场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复审的初审通过者,可委托其他人携带初审通过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相关复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核减(取消)计划
本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国佛教协会、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金陵刻经处按照批准备案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重点突出佛教文献基本功和佛学义理思辨能力。
(2)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周六)下午13:30——15:30,地点为南京市干部测评和高层人才服务中心。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布。考试人员可于次日全天凭准考证到金陵刻经处领取笔试成绩单,也可通过短信等方式申请邮递成绩单。
2. 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学术知识、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3名,不足3人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参加面试人员可申请报销面试期间往返交通费用,其中机票限经济座,高铁限二等座。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单位可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金陵刻经处组织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学习、毕业院校)。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金陵刻经处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金陵刻经处:025-84542531
(二)招聘监督电话
中国佛教协会党支部:010-83517500
中国佛教协会办公室人事科:010--66163890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总支:025-83635719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025-83635726
金陵刻经处
2019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金陵刻经处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金陵刻经处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1905/t20190529_318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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