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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6:38信息来源:中国贸促会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0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生源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岗位专业要求为外语类的,须能服从组织安排,随时到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7.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5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二)中国贸促会资产管理中心、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等7家单位的部分岗位同时接受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或出国(境)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已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以后出生)。

接受报考的岗位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只能报考“京内生源”岗位;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只能报考“京外生源”岗位,且同时符合出国(境)留学1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学成回国2年以内(2018年3月以后回国)、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条件。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受用人单位备案、接收计划申报、个人资格审核等因素影响,此类人员报考时应充分知晓并理解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按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要求,将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有关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考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招考单位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有关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 的报考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再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贸促会官网(www.ccpit.org)公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进入笔试范围的报考者,按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和有关招考单位组织实施。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5:1的比例(不得低于3:1)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部分岗位还将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各招考单位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中国贸促会官网(www.ccpit.or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关问题的,按规定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八)聘用。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及各招考单位可能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报考者,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违反招聘规定,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京内生源岗位限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者报考。

(四)招聘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六、联系方式

各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10-88075918、88075962。

本公告由中国贸促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xls

附件1: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03/t20200330_363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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