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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14:17信息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能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年北京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

3.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非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符合2020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招聘上岗后在1年试用期内如未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至2020年8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sjsedu.cn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2020年8月27日17:00至2020年8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8月28日9:00-8月29日17:00登录公招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用A4纸在线打印“综合业务考核准考证”。完成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线上考核及资格复审环节,未按期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线上综合业务考核

1.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4日由石景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线上综合业务考核(以下简称线上考核)。

线上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等内容,通过微格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时长20分钟,微格课和答辩成绩分别计算,并按微格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方式计算线上考核综合成绩。

线上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 公布线上考核综合成绩

线上考核综合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线上考核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9月上旬,线上考核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通知公告栏及公招平台上公示。

(三)资格复审

对于线上考核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且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线上考核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持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公招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未就业存档证明;

(5)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集中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后,将复审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线上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1.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参加线上考核需出示身份证、综合业务考核准考证,经核实无误后,可进入线上考核环节。由于采用线上考核,考生应提前自备线上考核所需视频工具等并确保线上考核期间正常使用。因考生一方原因造成电话联系不畅或视频信号故障影响线上考核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5.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08/t20200819_1986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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