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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15:27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计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简介

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前身是1993年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煤炭工业部人才交流培训中心”,2018年更名为“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为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中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应急管理培训、考试、人才建设等重要职责使命,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规划实施、支撑保障、引领示范、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教育培训保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拟面向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人,其中京内生源、京外生源各1人,具体如下:

(一)培训一处培训管理岗1人。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培训体系研究;培训项目研究与策划;示范培训班次组织实施与管理保障;培训管理信息化等。招聘对象为公共管理(应急管理方向)、安全科学与工程、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相关专业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经营开发处培训研究岗1人。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培训研究;考试管理与研究;项目研究、开发与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等。招聘对象为公共管理(应急管理方向)、安全科学与工程、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相关专业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及教育培训工作,品行端正。

(三)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在毕业后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京外生源应当符合进京落户条件。

(四)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流畅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2021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学术成果、奖励证书等的扫描件按时限要求投送至电子邮箱(wengyifei@memet.org.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个人有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

(二)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在培训中心网站(www.memet.org.cn)。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如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四)笔试和面试。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占60%和40%。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均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全大厦。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按照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交相关材料。笔试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1.笔试。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基础素质、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教育培训相关知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成绩要求为70分。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为3:1。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培训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培训中心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面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成绩要求为80分。

(五)体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一般为2:1。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人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人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及培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在拟聘用人员按时正常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确定薪酬待遇及社保等有关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在报名表上填报。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网站(www.memet.org.cn)发布,请及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告知。

(四)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翁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64463881

报名邮箱:wengyifei@memet.org.cn

监督电话:010-64463970

监督邮箱:oscorj@163.com

附件下载:

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2021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29_413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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