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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15:41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始建于1993年,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培养工程、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建设等人才培养、选拔、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中心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有北京户口;

(六)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期的24:00为止。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zhaopin@ceiaec.org,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所报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学校+专业”。

3.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根据岗位要求,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未进入下一阶段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参加面试人员与拟公开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考察人选,不唯分取人。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招聘岗位要求,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若发现考察对象档案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况,则不予聘用。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每个岗位确定1名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应聘人员放弃录用、应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教育与考试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考试事项将在资格审查后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联系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请应聘人员提前了解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乘车、入住酒店等),提前做好准备。二是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需自备口罩,报到时需出具健康码和行程轨迹(确认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未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隔离观察期内的境内外人员接触),按要求测量体温,候考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三是凡经现场防疫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68607783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座6层

附件: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www.gxbzhp.org.cn/?mod=view&aid=10000121050812070527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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