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详见《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专业技能等;
(五)招聘职位面向应届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招聘职位面向北京户籍社会人员的,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例如:2021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应为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情况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1日)。
三、报名方法、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资格初审的方式,由报名人员下载附件中的《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后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简历(电子版并带正面标准照)发送至指定邮箱(香山革命纪念馆为xsgmjng@163.com,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为zqgmjngzp@126.com),邮件名称:“报考职位(招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17日24时,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请及时与纪念馆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应聘岗位要求对岗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展览讲解岗、观众接待岗、咨询服务岗需初步面试)
(一)考试方法:采取笔试(展览讲解岗、观众接待岗、咨询服务岗笔试前须先进行初步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任何一次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
(二)展览讲解岗、观众接待岗、咨询服务岗初步面试:对于展览讲解岗、观众接待岗、咨询服务岗,将于笔试前先行组织初步面试,初步面试成绩设“合格”“不合格”两档,对于初步面试合格考生电话通知领取进入笔试环节准考证,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初步面试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形象和才艺展示等。初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试题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通过首都文明网公布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参加面试考生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须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对应应聘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成绩为所有考官成绩总和的平均分。如进入面试范围考生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应聘者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考察。递补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首都文明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体检、考察不通过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经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被聘用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需说明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程序,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成绩公布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计算录入及差错等。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保留对其进一步追究责任之权利。
4.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联系畅通,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
1.香山革命纪念馆:张老师,62876007转8030
2.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邢老师,52208875;刘老师,52208826
监督举报电话:55569248
市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9/t20210901_2481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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