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引进并推广国(境)外先进成熟的知识体系,开展国际人才培训及专业资格认证;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和科技人才国际化建设工作;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发国(境)外科技等专业人才资源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出站博士后及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相应落户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8.同等条件下,具有中级及以上岗位相关技术职称的优先。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2021年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1 | 基金管理岗 | 1 | 02经济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具有3年及以上基金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和相关社会资源,须提供真实的可追溯的业绩证明资料; 2.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3.同等条件下,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
2 | 科技人才交流管理与研究岗 | 2 | 02经济学、 07理学、 08工学、 12管理学、 030101K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较强的研究分析、学习创新、组织协调、英语应用和公文写作能力; 3.同等条件下,有开展科技人才、科技管理理论研究或重大课题调研经验者优先。 |
3 | 信息系统 运维岗 | 1 | 080902软件工程、 080903网络工程、 080904K信息安全、 080909T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对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方面的前瞻性技术了解广泛,能够独立分析计算机系统与网络技术或管理难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对网站运维工作有深入理解,能对数据中心、网络运维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具备一定的故障排查能力,能及时处理计算机及网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4 | 综合管理岗 | 1 | 07理学、 12管理学或 03法学 | 本科及以上 | 1.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中共党员; 4.同等条件下,具有档案数字化管理经验者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过著作者优先。 |
备注:1.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2.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1月7日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及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itef2021@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网站上公布。
3.考试(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5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网站上公布。
4.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科技部、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58882735
电子邮箱:citef2021@163.com
附件下载:
原文出处: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0/t20211020_425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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