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及相关事中事后监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办市体育局交办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承担与各国(地区)体育组织开展合作交流相关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2021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秘会议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综合管理部信息化建设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奥运项目管理一部项目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奥运项目管理二部项目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赛事活动部赛事管理岗2人(管理岗位九级)
党务宣传办公室人事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京籍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京籍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京籍毕业生;2020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社会人员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右上角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本人签字栏内本人签字后扫描);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jcachr@tyj.beijing.gov.cn,压缩文件包及电子邮件主题均以“报考岗位+应届/社会+姓名”(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命名。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45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当天需提交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48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本人当天所考科目开考时间),及已签字的《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六)我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红梅
联系电话:01063048870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1.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11/t20211110_2533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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