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成立于2018年3月,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三定”规定,装备中心重点开展装备工业领域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承担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技术性审查、监督检查和数据管理支撑工作。目前,装备中心内设10个处室,工作人员近百名,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0%,高级职称人员占比45%。
一、招聘原则
装备中心将本着以下原则,招收5名优秀社会在职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者技能条件;
(四)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做事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7:00。应聘人员将附件《公开招聘审批表》,连同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投递至邮箱(hr@eidc.org.cn),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社会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名称”。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中心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能力笔试。
(三)专业能力笔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专业能力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聘者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者中,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面试人员名单。
(四)专业能力面试(第一轮面试)
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创新意识和岗位履职能力。考试具体事宜,我中心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专业能力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
(五)综合素质面试(第二轮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具体事宜,我中心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我中心将通知考察人选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选安排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七)公示
我中心将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将根据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进行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确保能及时收到有关通知。在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设立招聘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10-68209593
监督举报电话:010-68209367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xbzhp.org.cn/?mod=view&aid=1000022303200921299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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