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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14:43信息来源: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简介、人数及要求详见《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限于2023年毕业、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并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

2022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需对应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3.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日;

4.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fdc_zhaopin@jrj.beijing.gov.cn)。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近期电子版证件照;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5)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另外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7)应届毕业生提交在校成绩单(学校校务部门盖章)。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发送报名邮件需提交3个附件,附件1为报名表(Word格式文件并插入本人签字),附件2为个人近期电子版证件照,附件3为报名材料(需将报名材料中3-7项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

所提供附件的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须以“报考岗位名称+学历+所学专业+姓名”的格式命名,例“财务管理岗+硕士+会计+张三”。

未按材料提交要求、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报名均无效。

2.报名时间

截止到4月27日(17:00前),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入围者进入笔试环节,并以邮件(首选)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安排

拟参加北京市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笔试具体安排,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进入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遇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环节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未按材料提交要求、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不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三)本次招聘将以邮件(首选)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咨询电话:891533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1.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20_3062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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