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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10:42信息来源:佛山市直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2019年下半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20个,招聘职位共43个,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57名。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或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foshan.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要求

1.用人单位在招聘职位表内明确要招应届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高校毕业生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fshrss.gov.cn/ztzl/rszt/rsks/),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1.网上申报资料。

2019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9:00至2019年11月7日17:00。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fshrss.gov.cn/ztzl/rszt/rsks/),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报考单位的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职位表(附件1)。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需委托他人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2),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无特别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4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本次所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命制。

(二)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及有关要求详见各招聘单位职位表(附件1)。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聘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公告。

(三)各招聘单位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各招聘单位职位表(附件1)。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职位表无特殊说明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组织工作网或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

1.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foshan.gov.cn/zwgk/rsxx/zpxx/201910/t20191018_7597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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