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发[2016]48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金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其中:市直15人,永昌县20人,金川区1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金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良好。
4.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简表》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回国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通过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金昌党建网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阅读《金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并查阅《岗位简表》。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yongchang.gov.cn/publicity/gsgg/bmgg/34639d
(二)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08:30至9月16日(星期三)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zpks.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456),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相关报考信息,上传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及资格复审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jpg格式,单张图片2M以下),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先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网站中下载),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专业参考《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所表述专业大类或若干具体专业。
(三)网上资格审查
由金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8:30至9月17日(星期四)18:00。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从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10:00至9月16日(星期三)18:00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9月16日(星期三)18:00之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尚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它岗位责任自负。
(五)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10:00至9月18日(星期五)18:00。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9:00至10月15日(星期四)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zpks.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456)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1:3(含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笔试成绩90分,低于9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对无人报考或笔试成绩无人入围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50分,试题命制及阅卷评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金昌市金川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应携带证件
本次考试实行裸考,报考人员只允许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应、往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永昌县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的依据是《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资格复审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低于70分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1.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结构化面试时长为每人10分钟,专业测试时长为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应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八、体检
市招聘办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报考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九、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采取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和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形成考察意见。
十、公示
市招聘办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金昌党建网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经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在《金昌日报》、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金昌党建网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考生在笔试、面试前应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新甘肃”申领健康码“绿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L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考试前应当主动向考务办报告并说明情况。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如果疫情防控形势出现新情况,将执行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通过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或补充公告等形式告知。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关机等情形影响公开招聘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0935)8312118。
(五)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5)8230973。
金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yongchang.gov.cn/publicity/gsgg/bmgg/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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