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满足我省公路系统事业发展需要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行政类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授权、委托,承担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二是负责组织实施我省公路养护与管理规划,指导地方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三是负责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对全省公路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负责省养公路的路政管理,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及路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工会、团委)、财务与资产管理科、公路养护科、工程规划管理科、路政法制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安全生产监督科、监察审计科9个科级机构,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71名。共有局属单位2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条件、人数及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其中:财务管理及会计岗位1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1人,隧道技术管理岗位1人,路桥技术管理岗位2人。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见《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附件1),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资历等相关要求(详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本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报名邮箱(a66784127@126.com )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30日。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考证书材料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提交材料:(1)报名登记表(须附彩色电子证件照片);(2)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4)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任职文件、聘用职务证书、社保部门打印的社保清单等扫描件。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省公路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
(四)公开招聘
(1)采取考试招聘形式,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过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报考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则应取消该招聘岗位。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
①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④笔试成绩通过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注意事项: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资格复审
①面试前,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是否一致、真实。
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③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A.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需求的职称条件,无法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B.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C.《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D.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
E.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F.工作经历证明(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任职文件、聘用职务证书、社保部门打印的社保清单)。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5)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②面试时间、地点:以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④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
⑤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布。
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考察的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察结束后要有考察报告。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2、体检工作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应聘空缺的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并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但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上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政策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冯行辉
联系电话:0898-66784127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713907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原文出处:
http://jt.hainan.gov.cn/xxgk/0200/0202/202003/t20200331_2769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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