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包括小学和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直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附属于河北经贸大学,业务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代管。学校实有教职工57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9人、本科学历38人。共有在校生849名,其中小学共有12个教学班527名学生,初中7个教学班,322名学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其他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9时—6月6日18点。
电子邮箱:rscqz@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请务必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比如:张三+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语文教师+硕博英才网.doc.)”的附件和邮件名称。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2019年6月22日前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主页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和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
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euet.edu.cn/col/1432520708804/2019/05/30/1559197948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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