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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民政局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8 16:03信息来源:邯郸市民政局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邯郸市救助管理站

邯郸市救助管理站是邯郸市民政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年救助量达3000人次以上。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救助站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统筹规划,实行男女分区管理,设置床位120张。设有接待大厅、值班室、心里辅导室、技能培训室、图书室、文娱活动室、社会工作室等功能性场所,并为残疾流浪乞讨人员设置了电梯、无障碍通道等便利设施。近年来,市救助站通过公开招聘,引进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教师等人才,为流浪乞讨人员在站服务,提供了坚实保障,2019年,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邯郸市社会福利院

邯郸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80年,是邯郸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福利院占地面积6.7亩,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行政科、婴幼儿护理部、成人护理部等五个科室。是一所集收养城市孤老、孤儿、弃婴、弃残儿童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为维护弱势群体、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岗位为:邯郸市救助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为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心理学类、医学类、护理学;邯郸市社会福利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社会学类、心理学类、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审核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本人填写的《邯郸市民政局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和证件、证书(包括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硕士报到证、硕士就业协议、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毕业应聘者由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至邮箱hdsmzjrsc@163.com,邮件要求以文件夹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3.资格审核。邯郸市民政局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报送至指定邮箱的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人员,通过回复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查看自己的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市民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现场审核,应聘者需提供已发送至邮箱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原件后,复印件由本人签字交市民政局留存。现场审核地点为邯郸市民政局第二会议室(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9楼925房间),现场审核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总分100分。先由应聘者自我介绍(时间5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有关问题,由应聘者进行回答,面试评委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有面试成绩当天在市民政局公布。

面试评委组成:由邯郸市民政局及外聘专家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体检和考察。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的,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编制保障。招引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7.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8.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9.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敏(市民政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3128681

监督电话:3128676

附件:邯郸市民政局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邯郸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rsj.hd.gov.cn/web/info_zxzx.aspx?tag=gggs&id=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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