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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2024年定向选调278名优秀青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5:16信息来源:河北省邯郸市

为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高校毕业生,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的源头储备,更好地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决定为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定向选调优秀青年2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2024年度邯郸市面向有关院校定向选调优秀青年278名,其中市直部门132名、县(市、区)146名(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博士研究生可报考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相应职位,且不限制毕业院校;

2.国内部分重点院校、部分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政法类院校、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毕业生可报考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相应职位;

3.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毕业生可报考县(市、区)相应职位,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

以上所列院校或学科详见《邯郸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优秀青年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2)。

(二)基本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

3.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4.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5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5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

5.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6.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邯郸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hd.appms.cn)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网上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0-3111654。

报名及信息提交时间为:2024年6月1日9:00至2024年6月6日18: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每名考生最多可以选择2个岗位报名,即:可以报考1个市本级岗位,可以报考1个县(市、区)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即完成报名,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信息提交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意愿报考两个岗位的考生,报考时须先选择一项考试(市级单位或县区单位),填报完成一项考试后,须退出报名系统,重新登录,选择另一项考试进行填报。

(二)测评

1.笔试:

如某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数超过8:1,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参加面试环节人员资格,不计入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面试测评人员,参加面试测评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8: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录取。面试测评成绩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调剂到没有完成选调计划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岗位。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资格复审

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证件审核,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如有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政策及待遇

(一)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选调人员,博士享受5年内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或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有住房需求的,可申请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三)新选调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四)新选调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审核、综合能力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邯郸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网站公告。

附件1:2024年定向选调优秀青年岗位条件表

附件2:邯郸市2024年定向选调优秀青年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原文出处:

http://rsj.hd.gov.cn/Home/Article/95480811-1262-4ae5-902c-92a2fc48fb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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