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2019年10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林州市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林州市纪委监委所属廉政教育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林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4)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红旗渠网和红旗渠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招考期间,所有招考公开信息一律通过上述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招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林州市红旗渠大道80号党政综合楼东附楼一楼东头会议室(2102房间)。
4、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林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表格可从红旗渠网下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职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100分。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缺考、作弊的,笔试成绩以0分计算。
2、加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参加笔试结束后2日内,务必将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笔试考务办(林州市党政综合楼东附楼2310室),否则不予加分。
3、面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红旗渠网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因面试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视为不合格。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372-6166301
市委组织部:0372-6166609
附件:
中共林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inzhou.gov.cn/sitegroup/root/html/8a8a8a8150d5b77c01511d76e6725f7c/b30ec9f8d45f41eba3917b9a9cca6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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