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8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由同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同江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报名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7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同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tongjiang.gov.cn/)、同江人社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tj2023.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于2023年7月17日9:00-7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③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受理审核政策性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和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是指在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岗位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7月16日(含)。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2.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2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和面试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与招考部门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政策性加分。考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查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同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证明、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江人社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市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须在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及时关注通知内容。若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关注通知或未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招聘部门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或在总成绩公示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4-2926791;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170;
监督举报电话:0454-293277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同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7671567ad07b4f9a89c6b0d6e727028c&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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