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铁西区教育局、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平市残疾人联合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0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岗位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设置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7个,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
采取实地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铁西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专项招聘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政府报告厅一楼小会议室(海丰大路2118号);报名咨询电话:0434-3272910、13844408559(潘老师)、13843413633(李老师)。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红路1588号);报名咨询电话:0434-3215867、3599850。
四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四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四楼(铁西区师院北街617号);报名咨询电话:0434-3247005、6099369。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填写《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5.已在2020年7月9日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中所列岗位报名并审查通过的人员,此次不允许报名。
(五)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四、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在进入报名场地前通过微信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场地。
2.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招聘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中,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初始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10月11日15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四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二)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递补
各环节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专项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注意事项
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为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专项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
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报名登记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iping.gov.cn/gg/202009/t20200930_529037.html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硕博英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