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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阳市2023年引进45名名校优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4:09信息来源:江苏省溧阳市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2022-2024)》(溧委发[2022]3号)文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引进2022、2023届名校优生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毕业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相应学科毕业生,以上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

2.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以2022年度公布为准)国(境)外毕业生;

3.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3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10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应聘人员须以2022、2023年全日制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毕业高校及专业等条件应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同时在报名成功后三日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毕业院校+专业+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rsj735735@163.com。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7日16:00,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3.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中查验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5)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

(6)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引进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溧阳市党建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视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溧阳市党建网发布公示。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网、溧阳市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引进人员应在毕业后1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政策

1.来溧参加面试的,按照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往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江苏省内高校300元/人、省外高校600元/人。

2.引进人员应当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资助对象可申请相关人才补贴。

4.引进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可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

九、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监督电话:0519-87269158。

十、本公告由中共溧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溧阳市名校优生人才引进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docx

附件4: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溧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iyang.gov.cn/html/czly/2023/LBODQDEQ_0120/18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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