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6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6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在校生不得以过去的学历报考),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4.现役军人;
5.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岗位中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二三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5月7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7日为报名第一天)。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7.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电子稿。咨询电话:0797-6608506。
2.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7日9:00起至2024年5月11日17:30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地点: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南康区天马山大道)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2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个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两名人员委托;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4)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7月30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2024届毕业生须出具有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择业期内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须提供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3.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同一职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其他有关事项
当某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6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由南康区人社局牵头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按管理岗九级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南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序进行,严禁任何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公告解释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康区人社局:0797-6608506
监督电话: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南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797-6602160
附件: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3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kjx.gov.cn/nkqrmzf/c104072/202404/b600d544de6940fc9d58f139217f26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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