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2020]48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我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现役军人;
7.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sib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8:30至2020年11月14日18:00,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公室(三楼)。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hsbqrsj@163.com),邮件名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
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资格审查时填写《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
5.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包括资历量化和政治审查。
2.政治审查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具体面试、考察、体检的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外省来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六)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3-5099122
举报电话:0953-5099700;0953-5098978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
原文出处:
http://www.hongsibu.gov.cn/xwzx/gsgg/202011/t20201106_2309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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