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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2020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6 16:08信息来源:四川省广元市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0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川陕甘结合部人才高地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引进一批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不定岗位,专业、名额不限,根据公开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安排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或在广元市外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其中,2017年后入学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纳入本次引进范围。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个别特别优秀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引进。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分别到重庆、成都、西安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开展2020年“广纳英才元来有你”引才月活动。

(一)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8:00。报名网站为广元人才网人才引进报名系统(www.cbrcw.com/Introduction)。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1000)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所有电子照片、图片均要求为jpg格式,20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2020年11月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邀请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公开考核。

报名人员携带的证件(资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业绩成果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三)面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公开考核,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公开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予引进。

(五)确定岗位。根据个人意愿,结合考核考察情况和市级部门(单位)实际,双向选择工作岗位,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审后,通知拟聘人员交纳诚意金,确定体检人选。

(六)健康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办理手续。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元组工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等规定,公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主要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一次性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辞退,并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

(二)工作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原则,也可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四)岗位聘用。新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直接聘任为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管理岗位或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参加工作时间已满3年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聘任到事业单位六级职员管理岗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按规定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现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可调入机关担任相应层次领导职务。

(五)提拔使用。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提拔任用条件后,可按规定程序提拔担任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调任为公务员。

(六)服务保障。发放“蜀道英才卡”,凭卡在市内享受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科研服务、安居服务、医疗服务、交通出行、参观旅游等7大类24项便捷、优质服务。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将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会议、考试管理相关要求,请参加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srsj.cngy.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com),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12380、3263265

咨询电话:0839~3314757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原文出处:

http://drc.cngy.gov.cn/New/show/20201104173948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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