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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乐陵市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10:26信息来源:山东省乐陵市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20名,专业不限。其中引进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不占用岗位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以上学历均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等)。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

(7)未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

(11)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2)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载公告附件《2020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表内带照片)连同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lsrsjrcsc@dz.shandong.cn。

需要提供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2020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未就业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在职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资格审查地点为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才服务科。审查结果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布。

4、面试。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查实有通过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5、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确定)。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成立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发现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引进。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提出申请,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合格后等额递补。

7、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列入市直事业编制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信息将通过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34-6268565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0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dllrc.cn/news/news-show.php?id=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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