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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6-02 16:28信息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京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重点京剧院团”之一,始建于1950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历山路381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京剧传统剧(节)目和现代戏;开展京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京剧优秀艺术人才。

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3年,1990年由团改院,院址位于济南市解放路25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整理、演出吕剧传统剧(节)目和现代戏;开展吕剧艺术传承保护、发展创新、理论研究、群众普及等工作;培养吕剧优秀艺术人才。

山东歌舞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现址位于济南市文化西路123号。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不同形式的音乐、歌舞剧(节)目;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山东省话剧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现址位于济南市解放路115号。主要职责是:创作、移植、演出话剧剧(节)目;开展话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等工作;培养话剧优秀艺术人才。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创于1954年,现址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7号。作为省内唯一省级艺术科研部门和重点学科基地,主要职责是:承担戏剧、戏曲、影视、曲艺、音乐、舞蹈、美术、非遗等各艺术门类理论研究工作;参与艺术评论工作;承担戏剧创作、戏剧剧本加工等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全省文化艺术图文声像档案资料;参与组织全省重大文化艺术研究项目,指导全省重点剧目创作、排演;承担艺术评论、戏剧创作等各类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全省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发展研究相关工作。

山东美术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77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1777号。主要职责是:收藏、保护、传承现代和当代美术精品,举办美术陈列展览;开展美术相关理论研究,搜集编制山东近现代美术史;承担美术公共教育等工作;开展国内外美术交流,弘扬齐鲁文化艺术。

山东省文化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始建于1957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及理论研究的业务指导工作,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65年,校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作为我省唯一省级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该单位是全省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早期教育基地、山东地方戏曲后备人才主要培养基地,开设有中国舞表演、京剧、吕剧、柳子戏、山东梆子、杂技表演等专业。

山东博物馆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牌子,始建于1954年,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1899号。主要职责是:征集、收藏全省珍贵文物和自然标本,开展对各类文物的研究、保护和有效利用工作;承担文物展示、文化交流以及宣传教育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省各类文物鉴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代石刻艺术品收藏研究、陈列宣传、保护利用工作,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80年,现址位于济南市上新街51号。该单位具有考古发掘资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研究等工作,承担全省石窟寺保护、研究、利用工作;承担考古成果的阐释、传播等工作,培养考古专业人才。

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设计、保护与研究工作,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合作,培养文物保护专业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京剧院等11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它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招聘单位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9:00—6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日11:00—6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登录网址http://www.huajierenli.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查询。

3.资格审查:

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21年6月2日11:00—6月10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专业综合测试)范围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专业综合测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形式和组织

1.中级及以下岗位(不含艺术表演岗位)

中级及以下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相应核减岗位数。

笔试将于2021年7月前在济南进行,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约定占比计算考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高级和博士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艺术表演类岗位

根据艺术表演类岗位的特点,考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岗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未进行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岗位,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等问题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有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疫情影响不便实地考察的,采取组织鉴定、电话了解等方式进行。

体检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6/9cdfebd4-d6c1-4f86-9b44-1b9ebbc6a3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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