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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陵川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15:05信息来源:山西省陵川县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根据《陵川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及办法

引进硕士研究生22人;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不受岗位限制,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直接聘用到我县相关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陵川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引进硕士研究生,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岗位名额且不超岗位名额5倍,采取面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岗位名额5倍,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国家统一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信息

人才引进信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等公共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进行报名,准确填写《陵川县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EP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要按照研究生毕业证书所记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取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6月2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6月6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岗位调整

引才岗位如果出现无人报名情况,则该岗位引才名额调整至本单位同类型岗位;如果仅有一个引才岗位,则取消该岗位。

6.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2023年6月6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6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过期未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又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未缴费考生。

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人才引进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门;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一门。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为主。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本理论和医学基本技能等内容为主。

《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证件及资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同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报名表等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组织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的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全过程。在本次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只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公开引进人员依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引进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或考察环节形成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填写《陵川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市县相关人才政策。

本次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在陵川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陵川县,服务期内违约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应聘用情况的,予以解聘。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与监督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引才期间相关信息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6202568

监督电话:0356—620256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引才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附件:陵川县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pdf

陵川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

2023年5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czf.gov.cn/zxzx_2/gsgg_9/202305/t20230518_17966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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