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州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切实增强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努力为怒江州跨越式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按照《2021年怒江州“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要求,计划面向全国引进涉及农业、林业、科技、工业信息化等领域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围绕怒江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大局、市场导向、分类施策、开放聚才的原则,以产业为重点,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国家级、省级人才奖项或者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可放宽至50周岁。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有志于积极投身怒江州各项事业发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素质: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2016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2021年7月及以后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引进岗位
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怒江州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27日至12月5日接受报名,其中2021年9月1日后接受2022届毕业生报名。引进岗位实行“销号式”管理,一经引进聘用的岗位即终止引进工作。
2.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电子邮箱及咨询电话:
(1)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名电子邮箱:416152297@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86-3622312
(2)怒江州科技局
报名电子邮箱:627882231@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86-3888053
(3)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
报名电子邮箱:601259718@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86-3036817
(4)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报名电子邮箱:25939130@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86-3622911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怒江州2021年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所报岗位的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名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2)获得国家级、省级人才奖项或者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4.报名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从提交报名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或告知报考岗位是否已销号。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本次人才引进的面试考核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从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适时组织多次现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届时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引进岗位实行“销号式”管理,已成功引进聘用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和组织面试考核。
2.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所有岗位均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考核相关事宜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在面试考核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通知。
4.以下人员不参加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与其协商洽谈后可直接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1)获得国家级、省级人才奖项或者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三)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考察工作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在职)表现和现实表现。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届时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拟引进人员到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资格复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前,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在12月5日前均可重新开展报名、考核等引进程序。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2022届毕业生须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相应学历后,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补助标准及政策支持
(一)补助标准
本次引进的聘用人员承诺在怒江服务满10年以上的按以下两类标准给予补助:
第一类:获得国家级、省级人才奖项或者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由责任单位对接引进对象,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具体协商补助标准。
第二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正式履行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
(二)政策支持
1.编制和职称:引进人才人选,所需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编制专用,人走编走。引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实行特岗聘用,不占用人单位结构比。
2、政治待遇:由州人才办落实将第一类引进人才直接纳入州委联系专家进行服务保障,定期组织国情省情州情研修考察、休假疗养、决策咨询等活动。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配偶子女随迁: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随调手续,其他身份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置或帮助推荐就业。子女(无须户口随迁)可就读州直幼儿园、州实验小学和州民族中学。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各用人单位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一:《怒江州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怒江州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一:怒江州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下载]
附件二:怒江州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下载]
原文出处:
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1-168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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