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海县简介
宁海因海得名、因海而美、因海而兴:
拥山抱海的区位禀赋。濒临象山港和三门湾,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沿海对外开放地区之一,是浙江“大湾区”建设潜力最大的区域,也是“一带一路”支点城市宁波的南大门;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获得宁波市第一个国家生态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等十几个国字号荣誉,连续两年捧获大禹鼎,全省深化“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在宁海召开,位列全国“两山”发展百强县第2位。
包容四海的人文底蕴。有1700多年建县史,曾走出方孝孺、胡三省、潘天寿、柔石等一批名人志士,传承了平调耍牙、十里红妆、泥金彩漆、前童元宵行会等国家级非遗,拥有宁波最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古村,是中国婚嫁文化之乡、中国古戏台文化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和5·19“中国旅游日”发祥地、千古奇书《徐霞客游记》开篇地。
抢滩蓝海的改革魄力。扎实有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国家和省市改革试点22项。全国首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2018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宁海经验”写入省委全会决定,获评中国廉洁创新奖,以此为题材的电影《春天的马拉松》被中宣部首推成为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电影;民生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全国交流、写入省委全会报告、获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特别奖;还打造了涉农资金整合、党群同心圆等多个全国改革创新品牌;“最多跑一次”改革综合评价居全省首位。
领跑沿海的发展追求。致力于跻身更高站位的全国强县第一方阵,积极融入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建设“一湾一区一带”新平台,成为浙江省为数不多拥有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县域,创新无级格无编制的模式建成乌克兰国家科学院材料问题研究所,突出“五问五帮”、“三凤”工程强企业,持续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源。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于宁波市前列,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GDP两年连跨两个百亿台阶、突破600亿,成为浙江33县的排头兵,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攀升至48位,位列全国创新百强县27位、县域经济投资潜力32位和工业百强县92位,全国性排名迭创新高。
二、选聘对象
1.全国47所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3.本科阶段为全国47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交通建设 | 1 | 主要负责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对公路、水路、港口等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 | 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0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 |
金融管理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金融等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金融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会计管理 | 1 | 主要从事会计制度、会计事务和财务运行管理等工作 | 会计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经济管理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经济等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经济学门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统计管理 | 2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国民经济统计分析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统计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 | 主要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电子政务、公共数据项目规划、公共数据共享利用、应用创新和数据安全等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分析应用工作。 |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化工管理 | 1 | 主要负责化工管理、化学分析等领域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化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教育管理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教育等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公共卫生管理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公共卫生管理等领域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0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0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5.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9时至19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9日12时至21日17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资格再审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至2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未通过初审的可于11月24日9时至17时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指标为1个的选聘岗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或指标为2个的选聘岗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低于上述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符合条件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于2019年11月29日下午14时至17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宁海县气象北路778号426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电子照、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参加选聘的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资格确定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公告。
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宁海县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9时至10时30分,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选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依次予以递补,超过1:3比例不予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指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生诚信档案。
截止拟选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六、选聘相关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副职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经济待遇。
5.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282527,59971560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59971567,59972792
附件1.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全国47所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inghai.gov.cn/art/2019/11/7/art_111076_9805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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