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2019年12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安全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全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以及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安全研究等方面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24:00前,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贴电子照片)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附件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zmdi2014@163.com)。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数确定开考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认知。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首页/公告通告/通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04606(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70(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71-86750005(吴老师)、86750006(戴老师)。
附件:
2019年12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9/12/19/art_1443681_41126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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