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通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主要职责为:承担涉外经贸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涉外经贸纠纷多元化争议解决咨询、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咨询等服务;开展国际经贸摩擦预警和案件应对相关工作;开展国际商事法律和自贸协定的宣传培训工作;为外经贸企业提供其他公益性国际商事法律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7)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00-7月1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0人,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应聘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确认。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人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告知有关人员。
3、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和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每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每项分值各占50%计入。
(1)外语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英语口语能力、中英文翻译能力、法律英语能力等。
(2)岗位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商事法律应知应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运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三)体检
面试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递补工作将遵循入围的规则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浙江省贸促会网站
(http://www.ccpitzj.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97212(省贸促会机关纪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电话:0571-87797069。
附件:
2020年7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7/1/art_1443681_49634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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