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改善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20名;高层次人才3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计划表》(附件1)、《2020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党政储备人才岗位(简称A类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称B类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市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5日17时截止。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岗位类别+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二)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初审情况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还是笔试加面试方式将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专业需要决定并组织。招聘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采用面试方式的总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与面试总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应聘人员最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或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在聘用名单公示之前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五年每年3万元的安家津贴或在嵊首次购房的给予40万元房票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五年每年2万元的安家津贴或3年内在嵊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15%最高不超过25万元房票补贴。
(四)本次招聘的党政储备人才拟安排为招聘单位的中层职务,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
(五)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具体查询途径为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力社保局。
(七)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及邮箱地址见《2020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计划表》、《2020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政策咨询电话: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301223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0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计划表(A类岗位).pdf
附件2.2020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计划表(B类岗位).pdf
附件3.2020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zzj.gov.cn/art/2020/8/14/art_1530094_54476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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