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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2020年9月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10:06信息来源:浙江省嘉兴市

为大力引进高端性、专业性、紧缺性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人才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副院长1名;

嘉善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高级主管1名;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高级主管1名;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风貌管理高级主管1名;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规划设计高级主管1名;

嘉兴综合保税区B区跨境电商高级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1日;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原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应聘人员报考聘任机关和职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嘉兴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6名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1日至10月16日。

(三)报名方式

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见《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附件2)。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职位-姓名”,压缩包一般不超过10M。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包括:

1.《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3.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条件、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考试测评。

六、考试测评

通过专业素质量化评估、专家评审小组面谈等方式进行。

1.专业素质量化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2.专家评审小组面谈:根据专业素质量化评估得分,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名单。面谈重点围绕聘任职位要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职位匹配度以及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专家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专业素质量化评估、专家评审小组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测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量化评估得分×40%+专家评审小组面谈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测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根据成绩排序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相应职位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无合适人选的也可空缺。

八、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试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s://www.jxrsrc.com)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九、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方式

聘任单位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单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一般为3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聘任为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薪酬待遇

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由聘任单位与拟聘任人员面议,以聘任合同为准。聘任单位按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新引进人才政策。

(三)考核管理

实行绩效考核,由聘任单位实施。采用目标任务考核与定期(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化形式对履职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相挂钩。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情形的,解除聘任。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职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2咨询电话)。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浙江省嘉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2522387、0573-84228115;监督举报电话:0573-12380)。

附件:

1.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2.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

3.浙江省嘉兴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

下载附件

中共浙江省嘉兴市委组织部

浙江省嘉兴市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jrc.com/News/Show/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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