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2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四)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印发<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龙人才[2019]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5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1年龙泉市部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四)》(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要求是以2021年5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二选一。
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需要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引进主管部门现场报名或者到引进主管部门参加的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其它报名材料(JPG图片格式)等相关材料用压缩包形式以“籍贯+姓名”命名,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6:00点之前发送到引进主管部门相应邮箱。
3.报名提供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请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龙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测试
由引进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审阅有关材料,确定入围测试人员,网络报名者需在测试前一天提供原件由引进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设置满分100分,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引进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聘用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报名、测试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根据当地情况另行通知。
2.各岗位所列专业均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参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和审核。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引进主管部门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予关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0578-7262005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0578-7262069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0578-7763491
龙泉市教育局:0578-7763727
龙泉市司法局:0578-7113715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7761960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0578-7122560
龙泉市水利局:0578-7212755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0578-7768761
龙泉市林业局:0578-7760195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78-7128307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766052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8-7760499
龙泉市青瓷宝剑产业局:0578-7262317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578-7769705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0578-7768108
龙泉市大数据发展中心:0578-7316699
龙泉市气象局:0578-7766508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7262228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7262212
附件:
1.《2021年龙泉市部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四)》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1/5/6/art_1229426563_4629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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