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共2家。
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负责省级重要物资、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委托代储、统计以及应急保障调运配送,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负责粮食流通各个环节以及政策性粮油的质量检验监测;本省收获粮食受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的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调查、品质测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治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本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2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招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粮油质量检验及业务管理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专业技能测试: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粮油质量检验岗位测试内容为粮油检验专业技能。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单项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www.zjls.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
(http://www.zjlyzjzx.com.cn),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0571-85773028;
2、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0571-85773023。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1、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0571-85776039,85773025。
2、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0571-88088776,88827829。
附件: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021年8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1/8/20/art_1443681_58925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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