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
开展全省教育规划与战略、区域教育及学校规划建设研究,开展教育后勤、教育基建、产教融合及绿色校园研究、咨询和服务;承担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建项目的指导、协调、统计、绩效评价工作;承担高校系统委托的教育基建等项目建设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从2019年7月起算)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8008938(省教育厅人事处)、88008963(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1-88008664。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021年8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1/8/20/art_1443681_58925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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