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气象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共2家,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1.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等。
2.浙江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主要承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见下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对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省人影中心 | 业务 | 1 | 专业技术 | 有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省预警发布中心 | 业务 | 2 | 专业技术 | 有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该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号以后出生)。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认定;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资料投送方式。
资料投送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附近期二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方式视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确定,报名总人数在计划招聘总人数8倍以内的,直接安排面试,不再进行笔试。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8倍的,先安排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验),时间初定2022年8月中旬,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者不视为具备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以及岗位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入围末位遇有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另行淘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zj.cma.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0571—87074192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7070820(冯老师)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编:310002
浙江省气象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原文出处:
http://zj.cma.gov.cn/zwxx/tzgg/202207/t20220727_5002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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