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江山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部分岗位户籍要求为“江山户籍”的,面向江山市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3年4月22日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22日至200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四)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须在2023年4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以所学专业报考。
(七)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资格复审需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现江山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3、新聘用未满2年的;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报考非乡镇(街道)岗位的。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技能测试(特定岗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公示都发布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421/index.html。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4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应聘人员登陆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4月23日17: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3年4月20日8:30-4月22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8:30-4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即考试费用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本次招聘指定网站进行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8日8:30-5月21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1日,详细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潜能。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技能测试
报考江山传媒集团摄像、记者岗位的将进行技能测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技能测试)。江山传媒集团摄像岗位的技能测试为拍摄和制作一条主题突出的短视频;记者岗位的技能测试为消息写作和评论写作。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技能测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报考江山市婺剧研究院演员、演奏员岗位的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笔试(笔试不设置合格分)。演员岗位的测试内容分为规定表演(折子戏或戏曲彩妆表演)和自选表演(各种才艺表演);演奏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主行当乐器演奏独奏曲、主行当乐器演奏婺剧曲牌或唱段、辅助行当乐器演奏、视奏。
技能测试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参与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报考江山传媒集团摄像、记者岗位岗位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技能测试折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30%+测试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和技能测试总分并列,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报考江山婺剧研究院演员、演奏员岗位的不参加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或面试。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江山传媒集团摄像、记者岗位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技能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和技能测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和技能测试折合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江山市婺剧研究院演员、演奏员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技能测试总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
若体检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进入考核人员现为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考核的书面证明,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并由招聘单位报送江山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阶段出现空缺,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有上述情形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在本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各岗位所列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置,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0-4024720。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23/4/12/art_1229090691_3662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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