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我院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名。按照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皖人社〔2015〕29号、省编办等5部门印发皖编办〔2017〕59号和《关于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7〕463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纳入编制管理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由于处在疫情期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就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55名(详见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相应卫生专业中级职称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六)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且符合岗位简章中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条件。
(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陆http://hbpta.pzhl.net/index.php或者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人事考试专题”)进入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9:00至4月28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从报名开始,招考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0年4月29日17:0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名截止后,C类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稀少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 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 30日17:00前。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5月11日--15日关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已通过规培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面试同等条件和分数下优先录用。报考A类、B类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相关职能单位负责,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各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共一科,时限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在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将《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交至淮北市市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在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将《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交至淮北市市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学院盖章的“2020年毕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所提交的资审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报A类、B类岗位的考生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的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核与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A类、B类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C岗位人员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2019及2020年毕业的人员,若招聘时未要求取得相应资格,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4、2020年毕业的人员于2020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聘用。
本公告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116843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人教科
监督电话:0561-3119611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61-3119593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
0561-3198926 淮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章
原文出处:
http://www.hbfybj.com/content/detail/5e96cb8816c5fe9d2d8b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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