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硕士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 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硕士人才充实医院各类人才队伍,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附件(附件 1),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管理。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视疫情情况和医院工作安排,分批次进行。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以医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 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2) 填写报名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按要求在公告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
(3) 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资格初审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2张。
(2) 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二)确定招考岗位: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应聘岗位之比一般为3:1及以上,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紧缺专业除外)并在医院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 3人的岗位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当场领取准考证,并自行熟悉考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一)笔试: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参加由医院组织的相应科目的笔试,笔试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主要分为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所聘岗位的基础和业务知识。根据岗位数和笔试成绩,按照 3: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技能考核,再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按照 2:1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根据不同批次招聘专业岗位,具体由医院各主管部门制定技能考核方案,并报医院人事科备案后实施。
(三)面试:医院组织面试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面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制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后确定面试成绩。面试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四)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绩均按百分制记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核成绩占 20%,面试成绩占 30%,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医院官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九、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 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医院人事科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获批后正式签约聘用并报到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 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2838594。
(二)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三)招聘工作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551-62838597。医院网址:https://www.azyfy.com
人事科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17 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邮编:230031。
2020年6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8449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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