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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2 11:18信息来源:安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详见《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专业目录依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对于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适当放宽。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应、历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7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信息

本次引进公告及后续有关环节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招考专题——2020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宣州先锋网(www.xcxzxf.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8:00至2020年7月15日17: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3.报名办法:规范填写《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一起发送至区卫健委邮箱:2472831503@qq.com。

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本人为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人员为2020年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考承诺书(附件4),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原件;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并截图提供。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委编办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协同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7月16日在网上公布。相关人员可于7月17日17: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uanzhou.gov.cn) 招考专题——2020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宣州先锋网(www.xcxzxf.gov.cn)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具体专业测试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区外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其他要求:根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人员管控文件和《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0〕83号)文件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14天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提供“安康码”,体温检测正常且“安康码”为绿码,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北京低风险地区考生需提供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接受14天健康管理);2020年,国(境)外归来的考生除进行体温检测、提供“安康码”绿码外,还须提供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其他要求按照宣州区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

1.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区卫建委和宣城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5.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uanzhou.gov.cn) 招考专题——2020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宣州先锋网(www.xcxzxf.gov.cn)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二)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宣州区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三)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纳入人才库进行跟踪管理,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

七、有关事宜

1.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0563-3029803(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346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附件3.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zip

4.附件4.2020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x

5.附件5.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宣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cxzxf.gov.cn/News/Show.asp?id=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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