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技、护理等岗位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床、医技、护理等相关专业博士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见附件1)。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床、医技、护理等相关专业硕士、本科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2)。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品学兼优,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达到体检合格标准,无任何影响工作的身体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硕士: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本科: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专业:岗位所需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专业方向需提供相关证明。
落实上级部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如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岗位要求四证齐全,四证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或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3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
部分岗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指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期刊要求: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及以上,必须为论著,含截止报名时论文已被接收,能提供接收证明;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必须为Article,影响因子指期刊在文章发表当年公布的影响因子,若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尚未公布,则按照可以查询的最新影响因子认定。
年龄:除部分岗位特殊要求外,其余年龄统一要求为“博士40周岁及以下,硕士28周岁及以下”。“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六)2023届毕业生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8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0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博士不设比例要求。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11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后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药学部岗位为《药学专业知识》;医学工程部岗位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知识》;护理岗位为《护理学专业知识》;其余岗位均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日)下午14:00-15:30,笔试地点等相关安排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进入此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经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4)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需在2023年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
1.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联系电话:0551-62183050(人力资源处)
3.监督电话:0551-62183020(纪委监察室)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51-62615147、62669622
5.查询网站: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fyy.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8日
相关文件1: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相关文件2: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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