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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应急总医院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1 20:46信息来源:北京应急总医院

应急总医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三级综合医院。2021年10月,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健委批准,依托应急总医院组建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建立集医疗、教学、科研、救援、转化于一体的应急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应急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医院、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服务保障的医院、全国应急医学研究的牵头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其中应届毕业生21名(京内生源15人、京外生源6人),社会人员25名。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社会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方针,有志于投身应急管理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部队院校学生。

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集体户口)。

4.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5.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社会人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社会人员一般要求初级职称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社会人员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2年5月8日上午9时至5月23日下午5时。报名人员登录应急总医院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04egh/。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截止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按照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员4: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4: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我院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聘用人员数量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不足2:1的,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符合有关标准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将由医院电话通知,并告知体检和考察有关要求。

(五)公示。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备后,正式聘用为我院在编人员。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见习期满后按规定转正定级。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事项要求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安排,笔试和面试方式及安排另行通知,线下须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医院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四)相关信息将在应急总医院官网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手机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五)联系方式。电话:010-87935207。联系人:侯老师。监督电话:010—87935255。

应急总医院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社会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205/t20220507_446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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