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南方医科大学考点)
为加快花都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经广州市花都区调转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花都区卫生系统将于2019年11月23日赴南方医科大学院校设考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3日,在南方医科大学设置现场招聘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请见《花都区卫生系统2019年底外出高校招聘职位明细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各医学院校2020年相关专业的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二)儿科、产科、影像、麻醉等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条件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三)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能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医师执业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日期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的优秀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五)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六)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七)下列情况不接受其报名: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wjj/ggl_8593)。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在南方医科大学招聘会场,现场接受报名人员报名并做资格审查。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3.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③《就业协议书》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已婚人员提交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及配偶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
以上资料要带原件现场审核,并全部交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恕不退还)。
(三)现场考核。
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在南方医科大学招聘会场现场设置考点,拟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即统一安排参加考核。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份,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考核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医德医风、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综合考核应聘者的服务理念、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等。
(四)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综合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与广州市花都区用人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拟聘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报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现场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网址: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wjj/ggl_8593)。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招聘。
(二)签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5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的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0—86859112。
(六)未尽事宜,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花都区卫生系统2019年底外出赴招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1:花都区卫生系统2019年底外出高校招聘职位明细表.xls
原文出处:
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wjj/ggl_8593/201911/t20191121_576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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