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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8 16:55信息来源: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899年(光绪25年),是广东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2013年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广州消化疾病中心”牌子。医院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排名100强榜单”,并在“中国医院竞争力•省会市属医院100强榜单”位列前三,2019年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华南地区前20名。

医院由院本部、南沙医院和鹤洞分院三个院区组成,拥有固定资产约20.32亿元,编制床位2970张,2020年全院门急诊总诊疗217.15万人次,2020年出院病人7.86万人次。现有职工人数424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499人,高级职称747人;博士生导师39人,硕士生导师116人。2019年医院荣获广东省“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和广州市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单位。现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引进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青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58人。

医院学科齐全,共有专业学科73个(其中临床专业学科56个,医技专业学科17个),其中消化内科、老年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病学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学科;普外科、骨科、麻醉科、血液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儿科、烧伤科、肾内科、医学影像、肿瘤科、临床护理、检验科、急诊科等19个专科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作为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华南理工大学的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工程转化中心等科研平台对医院完全开放共享,助力提升医院科研建设发展。

2018年,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方案(2019-2023年)》。广州市将举全市之力把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研究型综合医院,助力百年名院与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一起勇攀高峰!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的广州南沙新区,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南沙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是南沙区目前唯一一所三级综合性医院,于2008年9月27日开业,医院总占地面积10.05万平方米,纳入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体化管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建成床位1000张、高级职称专家逾70名、日均门急诊量逾2500人次、专科齐全和设备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花园式”医院和南沙区紧密型医联体龙头,并成为南沙自贸区的区域性诊疗中心、疑难病诊疗中心、重症救治中心、科研教学中心和健康宣教-健康管理中心。

鹤洞分院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首家直属分院,是芳村地区一所新型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住院部设床位60张,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同时与总院共享CT、MR等大型医疗设备;全院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并利用光纤与总院联网,可实现各项诊疗数据共享和远程会诊。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公告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0年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2020年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工作年限及岗位说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技能要求等条件(见附件1);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年龄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报考的岗位存在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关系情形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7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以下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上传成绩单或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说明代替);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岗位说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7)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0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通过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四)资格初审

2021年4月8日至4月13日,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时至4月23日晚上24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全程密切留意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的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4、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1048111、020-2290380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 020-8104811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出处: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143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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