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靖西市2019年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桂卫人发[2017]4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靖西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靖西市2019年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共3人,岗位设置在靖西市人民医院,具体招聘的单位详见《2019年靖西市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特岗全科医生应聘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靖西市卫生健康局和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直接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直接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如同一个岗位同时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报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四)岗位培训。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实行现场报名。
地点:靖西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靖西市新靖镇德爱大道靖西市卫生健康局九楼)。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2019年靖西市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相片8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不全的,取消应聘者的考核、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安排工作人员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人员
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全部列入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靖西市卫生健康局报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靖西市(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由靖西市卫生健康局、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西市人民医院拟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的3-5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靖西市卫生健康局、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西市人民医院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将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如一个岗位出现2名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通过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择扰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报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身体状况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确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六、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市人民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院。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2019年按8万元/人·年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设岗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设岗单位要依法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卫生健康部门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院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职业发展。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市卫生健康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乡镇卫生院空余编制内,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公立医院考核,市卫生健康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县级公立医院空余编制内,由县级公立医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将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6-6231630
附件:
2.2019年靖西市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出处:
http://bs.gxrc.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1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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