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妇幼保健中心、健康教育所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雨湖区妇幼健康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
面向雨湖区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参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大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专业;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学类可放宽至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雨湖区基层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雨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工作经历,并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选调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考生需咨询雨湖区卫生健康局,由雨湖区卫生健康局报雨湖区妇幼保健中心、健康教育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认定。联系电话0731-58630921。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交流使用的,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4.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选调工作程序为:制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选调公示—录取选调。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选调计划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公告及宣传发动(2月20日-2月28日)
2月20日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要求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响应,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选拔。
(二)报名(2月29日3月2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9日至3月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根据选调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由组织推荐的必须要征得本人同意后报名,个人自荐的必须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规范、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格(附件1),在报名时间段内发送至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电子邮箱yhqfybjzx@163.com进行报名。上传照片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单色背景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1,附电子照片);(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3月3日)
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四)面试(3月8日)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面试比例: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并在雨湖区政府官网发布调整公告。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测试要素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素养、仪表气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区纪委、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妇幼保健中心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对在考察中发现政治表现不好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选调人员不予选调,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公示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选调手续办理
选调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情况,研究确定8名人选,对拟调人选在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卫健局党委统筹分配到选调单位,依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5257595558630921
举报监督电话:
雨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1-58205757
附件:
1.2020年雨湖区妇幼保健中心、健康教育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雨湖区妇幼保健中心、健康教育所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xtyh.gov.cn/2997/2998/3003/content_819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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